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的制度》要求,结合我馆工作实际,按照馆领导责任分工,制定《陕西省档案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会议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重点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内容、有笔记、有体会。
2.要坚持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时处处讲原则、按原则办事。
3.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馆实际贯彻落实。
4.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选好用好干部
1.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三项机制”要求,严格落实馆《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2.严格按照《陕西省档案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做好干部选拔工作。
3.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干部,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廉政情况的分析研判,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防“圈子”和“山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干扰,坚持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必经程序,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廉政不过关的干部“一票否决”。
5.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三)强化作风建设
1.领导班子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按照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严格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流程。
4.每年组织不少于8次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中、省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文风会风和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
5.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切实精文简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干实事。
7.建立定期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地市县(区)及省直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8. 严格落实《陕西省档案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分级分层、坚持全程监督、全面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坚持突出问责、倒逼责任,扎实推进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专责监督责任的落实。
9.加强作风建设,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及时督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营造机关风清气正氛围。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2.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采取上党课、专题讲座、座谈、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加大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
4.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全体党员撰写学习体会文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勤政廉政谈心谈话教育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和素质。
(五)加强执纪监督问责
1.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
2.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从严问责处理。
3.积极运用好“四种形态”,以第一种形态为主,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早预防、早提醒。
(六)做好带头示范
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积极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
3.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局(馆)长明平英责任清单
分管处室:档案事业发展处、机关党委、人事处
1.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明确责任分工。
2.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相关工作。
3.组织召开馆务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馆实际贯彻落实。
4.组织召开馆务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经馆务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
6.与班子其他成员和分管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7.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8.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
9.针对省委、省纪委反馈意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处室的问题整改工作。
10.按照陕西省档案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领导和各处室抓好落实。
11.按照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严格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流程。
12.督促各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各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13.督促分管处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三项机制”要求,严格落实馆《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按照省委有关干部人事制度,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14.督促分管处室在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15.与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6.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与分管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做好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
17.每半年为全馆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
18.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20.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21.带头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22.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完善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23.严格教育管理家属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家属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家属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24.年底以书面形式向省委、省纪委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5.根据安排,向省委主管领导述职述责述廉,接受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副馆长解华波
分管处室:办公室、业务处、科研所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馆务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3.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4.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分管处室推动责任落实。
5.按照年度考核社会评价中对馆的反馈意见,督促分管处室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6.每半年向馆主要领导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7.每半年对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8.按照陕西省档案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年度任务。
9.按照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督促馆办公室规范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流程。
10.督促馆办公室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11.督促馆办公室持续开展“三公”经费自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及时统计支出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12.督促馆办公室持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自查是否存在多占办公用房情况。
13.督促分管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14.加强分管处室作风建设,督促分管处室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15.给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6.督促分管处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7.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与分管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做好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
18.对分管处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19.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2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21.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22.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23.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24.按要求年底以书面形式述职述责述廉,接受监督。
(二)副馆长郑惠姿
分管处室:宣传处、利用处、编研处、信息处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馆务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3.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4.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分管处室推动责任落实。
5.按照年度考核社会评价中对馆的反馈意见,督促分管处室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6.每半年向馆主要领导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7.每半年对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8.按照陕西省档案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年度任务。
9.督促分管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10.加强分管处室作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分管处室在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查阅利用、档案学术交流活动时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11.给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督促分管处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3.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与分管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做好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
14.对分管处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15.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1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17.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8.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19.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20.按要求年底以书面形式述职述责述廉,接受监督。
(三)巡视员赵万吉
分管处室:保管处、后库管理处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馆务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3.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4.与分管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组织分管处室推动责任落实。
5.每半年向馆主要领导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6.每半年对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7.按照陕西省档案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年度任务。
8.督促分管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9.给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0.督促分管处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1.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分管处室负责同志与分管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做好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
12.对分管处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13.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1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15.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6.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17.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18.按要求年底以书面形式述职述责述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