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委普法办汉中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通知

来源:汉中市档案局 作者:徐建立 发布:2021-01-04( 浏览 54194 人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4日,汉中市委普法办和汉中市档案局联合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通知,安排部署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档案法》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确保档案工作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汉中经济建设发挥助力作用。

 一要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精神实质。在学习领会新修订《档案法》过程中,深刻认识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始终牢牢把握档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在学习领会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档案的需求。始终严守档案工作的安全底线,压紧靠实各方责任,系统规范各项制度,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全面解决突出问题,坚决确保档案安全,切实做到守档有责、守档担责、守档尽责。

二要切实抓好《档案法》的学习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档案法》普及宣传工作;通过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积极争取将《档案法》培训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课程等方式,掌握档案法律知识、强化档案意识。要针对档案工作者制定详尽的学习培训计划,周密部署学习任务,采取多种方式验收学习成果,系统学习新修订《档案法》,熟练掌握法律条款,使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

三要广泛开展全市社会面宣传。组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张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深入乡村、社区发放法规读本、讲解法规释义、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引导鼓励采取开设专题专栏、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积极宣传档案法。

四要切实抓好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与服务国家战略、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结合起来,与实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起来,针对不同责任主体,压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聚焦全市工作大局,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使档案工作积极服务“三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