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感悟批示精神实质 提升档案工作效能——高陵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

来源:高陵区委办公室 发布:2021-08-16( 浏览 2740 人次)

根据《西安市档案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的通知》(市档发〔2021〕11号)要求,高陵区委精心部署,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学习贯彻。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区委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要求办公室相关科室和区档案馆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做到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深刻认识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理解精神实质,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确保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扎扎实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二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价值所在、目标任务、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做什么、怎么做”的重大问题,是对“档案工作姓党”“党管档案工作”和“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重要指示的丰富和深化,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紧紧围绕四个“好”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三个体系”(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服务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一要积极筹备做好档案工作宣传活动。以“9·5”《档案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积极筹备档案工作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图册,广泛宣讲新《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解答群众在档案查阅利用中遇到的疑惑和难题,切实增强群众对档案的保护意识和依法利用档案意识。二要扎实做好档案保管利用工作。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党史学习教育的结合融合,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升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水平,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要严格抓好档案审核接收工作。按照陕西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扎实做好全区脱贫攻坚档案目录和疫情防控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持续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和社会化管理人事档案数字化副本移交收尾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保证数字化副本质量。四要扎实落实档案库房“十防”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库房管理制度,坚持做好节假日和重点时期安全大检查,定期对库房门窗、线路、水暖、监控、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坚持做好档案虫害防治工作,做好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确保馆藏纸质档案和档案数字化信息安全。五要认真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工作。针对档案工作人员流动更新实际,定期组织召开全区档案业务培训会,邀请资深专家对各街道、各部门及有关部门下属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就文书档案的归档与管理、照片和实物档案的收集管理、档案室规范化管理进行培训。坚持做好日常档案指导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到部门街道及其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确保各单位档案都能够规范化整理。六要全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全力做好馆藏档案的全文扫描和文件级信息著录工作,抓好数字档案室试点工作落实。同时,着力加强档案信息保密安全管理,与聘请团队及个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执行档案数据库数据安全备份制度,确保数字化档案的信息安全。七要全力推进高陵区档案馆新馆建设投用。针对高陵区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到位的实际,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协调督导,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推动新馆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尽早施工建设,确保新馆早日投入使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以新馆投用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更好的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