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档案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的通知》(市档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要求。鄠邑区高度重视,按照区委主要领导要求,我区于8月18日下午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第18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研究我区贯彻落实措施,同时,要求全区各单位进一步开展传达学习,掌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核心要义,领悟思想内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8月19日,区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鄠办发〔2021〕65号),要求全区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单位档案从业人员加强管理和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8月16日上午,区档案馆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及时传达市档案局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并要求全体人员结合实际,在实践中深入贯彻、认真落实,同时要增强神圣感、使命感,紧紧围绕四个“好”的目标要求,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使档案更好地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和全区工作大局,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谱写鄠邑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