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档案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碑林区委办迅速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相关活动,并结合当前重点工作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
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第一时间转发《陕西省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的批示作为以后开展档案工作的基本指南,深刻认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做到四“好”目标,全面提升档案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区委办作为全区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率先召开学习会议,向全体干部原原本本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要求相关科室认真履行档案行政职能,主动适应新时代档案工作,推动档案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档案馆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使命担当,严格贯彻国家、省、市档案部门工作要求,把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体现在职能工作上,时刻牢记“档案工作姓党”“党管档案工作”,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区各级、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了传达学习。
围绕当前重点工作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一要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充分认识新修订的档案法为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档、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增强档案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开展档案工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档案安全保管措施,不断提高档案安全保管、收集整理及查阅利用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要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区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积极利用档案资料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城市经济发展成就,用档案讲好碑林故事,充分发挥档案“资政育人、存史留凭”的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功能。继续组织全区各部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档案文献展”等主题活动。三要收集整理做好专项工作档案。继续组织督导检查全区各单位疫情防控期间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科学,及时移交。积极做好“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脱贫攻坚、十四运会等重点工作专项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对已经进馆的档案积极开展数字化加工,方便查询利用。四要加强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区级机关各部门2018—2019年文书档案及各类专题档案的接收工作,确保应收尽收;完成年度60万页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加工任务,为实现高效便捷查询服务提供有效支撑;继续开展跨馆查询积极共享服务资源,为查档利用者提供延时查档利用服务,争取查档利用者百分百满意率;积极开展馆藏自形成之日起满25年的档案的开放鉴定,鉴定一批、开放一批,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需求。三是进一步夯实全区各级党组织对档案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档案法明确提出的“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增强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职责使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档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持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档案执法检查工作,8月中旬下发工作通知,区委办公室、区档案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82家单位的档案管理和利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从前期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档案部门能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治档、依法管档意识持续增强,档案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人员、经费、档案保管条件基本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档案收集及时、保管安全、利用档案符合相关要求,未发现档案失泄密事件和档案损毁等达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将持续到9月中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