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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作者:熊洋 发布:2023-09-21( 浏览 7125 人次)

    9月18日,全省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馆长高新民讲话,省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张宏科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白宏伟传达省委领导同志批示。省档案馆副馆长解华波主持,49家省属国有企业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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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档案工作与国有企业同生并行、如影随从,国有企业各类活动产生的各种载体档案都是国有档案,是国有资产的历史凭证和法律依据,更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分管领导和企业档案工作者要清醒工作性质,找准工作定位,发挥职能作用,把企业与企业档案结伴共生、根魂体现的关系看清楚、想明白,企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和正确理解公司法和国有资产法的明确规定,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防止因理解偏差、工作缺项、措施空白等因素而陷入被动。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是党内政治要件,是任何工作岗位特别是领导岗位的第一站位和首要责任,《档案法》是全国范围内所有机关、单位、企业和公民都必须认真执行的法律。齐全完整收集、规范科学存放、合格达标移交国有企业产生的各种载体档案是国有企业党委的政治责任,也是守法企业的法定责任。国有企业要紧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带头学法遵法和守法执法,为其他类型企业做出“共和国长子”应有的表率。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监管单位党委要带头落实省委印发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国有企业党委要每年听取一次本企业档案工作汇报,并尽快解决与企业数字化赋能和信息化转型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分管领导要正确定位企业档案工作,每年亲自实地了解一次,亲自解决一个突出问题。办公室主任要总结、分析和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牢记根本遵循和丰富政治内涵及实践要求,在落地见效中体现政治担当。

    会议要求,省属国有企业要认真落实《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档案规范、国家行业标准等,切实做到依法工作、按规工作,省属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单位要牢记责任、发挥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互学互鉴,真正释放应有效能。

    陕西交控集团、东庄水利公司、陕文投集团、陕西投资集团、长安银行、陕煤集团等6家企业作大会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