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等法规规定,经开放审核后,陕西省档案馆决定向社会开放98356件档案数字化成果。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本次开放的档案数字化成果主要涉及馆藏民国档案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档案,其中民国档案77655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档案20701件。开放的民国档案是1928年-1949年陕西省财政厅、1917年-1949年陕西省水利局、1930年-1949年经济部泾洛工程局的相关档案。主要内容涉及民国时期陕西省财政办法、会计制度、田赋粮政、公库收支、公产管理等财政事项,水利法规、土地法实施草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养护、各县气象记载、水灾、水文站、各河流雨量情况等,具有珍贵的史料研究价值。开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档案是1971年-1995年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1978年-2000年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陕西省监察委员会、1950年-2000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陕西省委员会、1953年-2000年中国民主促进会陕西省委员会等共4个全宗的相关档案。开放档案文件级目录将分批次上传陕西档案信息网。
二、利用方式
1.我国公民和组织持合法证明(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介绍信)到馆查档。
2.港、澳、台同胞持省侨务办、省台办出具的介绍信或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到馆查档。
3.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须持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到馆查档。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可来馆现场查询;也可通过来电来函、网站留言、异地跨馆等方式咨询和委托我馆代为查询。
联系电话:029-89230846
陕西省档案馆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