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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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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 吴** |
信件标题 | 申请公开陕劳社发(2004)123号文件及是否有效 |
提交时间 | 2021-10-01 |
信件内容 | 馆长:您好! 我于2021年9月12日通过邮件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厅提交了上述信息公开申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9月27日通过信函答复(信函签收日期2021年10月1日)上述资料已于2009年移交陕西省档案馆。故请单位给予查询公开。用于协助兴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处理涉退役军人信访案件。 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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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管理员 |
回复时间 | 2021-10-25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该档案形成时间距今未满二十五年,未达到开放年限,需持有立档单位(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具的同意查阅并复印的介绍信,方能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