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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档案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

    发布:2015-03-27( 浏览 28994 人次)

    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陕政发 〔2014〕6号),由陕西省档案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公告如下:

    陕西省档案局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序号

    法律依据

    实施机关

    1

    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陕西省档案局

    2

    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陕西省档案局

    3

    对出卖、转让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陕西省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