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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档案局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档案科技项目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档案局 发布:2021-03-01( 浏览 30829 人次)

    陕档发〔2021〕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档案局,西安市委办公厅,省级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高校档案学会,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图书档案系,局相关处(室、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1)和《2021年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应紧扣选题指南规定的范围和方向,自行拟定题目。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

    1.申报单位需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工作。“档案科技管理系统”登录期限为2月22日起至3月18日止。逾期不予办理。

    各有关单位如有申报意向,请向陕西省档案馆科研所申领用户名和密码。

    2.申报单位依据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档案科技管理系统”填写《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和《项目内容摘要》(1000字以内),提交我局审核同意后,打印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纸质版《项目任务书》(一式4份)及《项目内容摘要》(一式1份)寄送至陕西省档案馆科研所,由陕西省档案局统一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工作。《项目任务书》及《项目内容摘要》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档案科技管理系统”中下载。

    二、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推荐    

    申报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须按要求填写《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一式6份并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各设区市档案局、杨凌示范区档案局、韩城市档案局、西安市委办公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陕西省档案局科技申报项目的审查和推荐;省直各单位档案部门、高校档案学会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审查和推荐。各推荐单位在《计划任务书》(一式6份)中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推荐2021年度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后请于2021年4月9日前寄送至陕西省档案馆科研所,同时将《计划任务书》及《推荐2021年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陕西省档案馆科研所电子邮箱。《计划任务书》以及《推荐2021年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可在陕西档案信息网(http://daj.shaanxi.gov.cn/)“政务公开”下设子栏目“下载中心”中下载。

    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和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结合实际自行选择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部门:陕西省档案馆科研所   

    联系电话:029—89230892

    邮   箱:sxdaky@126.com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与学府大街十字东北角

    邮  编:710100

    附  件:1.2021年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2.2021年陕西省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


     陕西省档案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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