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实施。1997年1月《陕西省档案条例》颁布,虽经过2004年、2009年、2017年先后3次修订或修正,但如今已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我们真诚邀请社会各界就《陕西省档案条例》的修订目标原则、重点内容特别是各类档案的收集保管、开发利用、信息化网络化、监督指导、队伍建设、普法执法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发送电子邮箱1030051473@qq.com。此次活动截止到2022年10月30日。
感谢您对陕西档案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档案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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